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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办事处的设立的法律程序

1、 申请报告;

2、 母公司营业执照(需加盖公章)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及工商局的同意函;

3、 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(委托书)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;

4、 负责人简历、照片、身份证、暂住证等;

5、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;

6、 住所证明,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,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(附产权证复印件);

7、 工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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